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、信息化、城鎮化、
農業現代化道路,促進“四化”同步發展。“四化”同步的基礎和前提是實現農業現代化。只有夯實農業基礎,通過發展現代農業固本強基,才能有序釋放內需潛力,為城鎮化提供產業支撐,為工業化、信息化提供資金、原料及充足的人力資源。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是扎實、穩步推進農業產業化,不斷推進農業產業化的創新發展。只有大力推動農業產業化,才能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、水、能源等資源,實現農業增效、農民增收,推進農業人口向城市人口有序分流轉移,進而提高人口素質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。加強農業產業化創新路徑研究,為積極有效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提供重要理論支撐,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。
特色化農業
當前農業產業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
農業產業化相關政策法規不健全,法律保障體系還不完善。首先,土地承包法規政策滯后,土地產權權能不明晰。雖然國家出臺了《土地承包法》,對土地流轉進行了法律界定及規范,但是對于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權責卻沒有明確的法律細化,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流轉進程。其次,市場調控法律保障體系不健全,缺乏統一明確的根本法,導致法律上沒有明確依據,監管上政出多門,嚴重阻礙了農業產業化進程。第三,農業產業化經營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比較滯后。農業生產成本高、周期長、利潤低、風險大,通過財政補貼及推行農業社會保險(放心保)法等措施,為農業產業化提供社會法律保障,是世界通行規則。我國近年來雖然加大了對農業的政策扶持,但遠遠滯后于社會發展整體狀況。
農業產業化整體發展水平相對較低,發展很不平衡。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,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戶分散經營,經營規模長期凝固化,制約了農業的規模化經營,沒有形成集約經營、規模效益。農業產業化資金基礎不足,社會資本在涉足農業時比較謹慎,沒有形成凝聚效應,難以產生規模效益,導致整體市場競爭力偏弱。農業產業化技術力量薄弱,科技創新能力較低。在種植及養殖上,新品種更新換代能力較弱,在生產方式上基本還是粗放經營、靠天吃飯;農產品加工大部分還是簡單加工,產品附加值較低。
農業產業化創新路徑
加強農業產業化法制體系建設,為農業產業化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。盡快完善《土地承包法》,出臺相關運營細則,明晰土地產權權能,保障參與土地流轉各方的根本利益,徹底打消社會資本進入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法律疑慮。大力推進《農業保險法》等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建設,建立符合我國當前發展實際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體制,降低農業產業經營風險,從而激發社會各界參與農業產業化運營的積極性。完善農產品交易市場監管制度,建立公正合理的市場交易環境,確保市場交易的有序進行。加強農業產業化財政補貼制度建設,建立健全科學規范、高效安全的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機制,確保財政補貼投入產出效益。